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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规定,现就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见《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具备职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教育教学职位的条件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应聘其他职位的条件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14年以来在参加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和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报名时,2015年和2016年毕业未就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和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

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本人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填写《甘肃省金昌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费150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和身体残疾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免收报名费。

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

应聘教育教学职位的人员应参加笔试和试教,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该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含1:3)。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开考前,市招聘办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该职位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其中:对报考教育教学职位的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全部参加试教,试教前划定最终成绩的最低分数线,试教结束后按照该职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入围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对报考其他职位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前划定考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该职位按招聘计划与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子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等额确定对象,对无人报考或最终成绩无人入围划定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招聘资格,并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公共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凭报名收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时间到金昌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0号)领取。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身份证遗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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