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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与网上报名同步审查,审查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08∶30至4月24日18∶00。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16日至4月25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4月25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本人自负责任。

5.报名确认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年4月16日08∶30至4月25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601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和残疾人应聘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这三类应聘人员只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农村特困户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户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的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4月25日17:00前到市、县区招聘办提交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费用手续。其中,报考市直单位的,在市招聘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县区及以下单位的,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区招聘办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市直单位应聘人员到市招聘办审核、修改,县区及以下单位应聘人员到各县区招聘办提交申请,市招聘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8∶00,登录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限民生就业项目人员报”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足3:1的,管理岗位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按紧缺专业招聘,报名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

(二)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三)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E类)。考试范围以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四)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五)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六)笔试按市直和县区分设考区,市直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市直考区(武威)参加笔试,县区及以下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报考单位所在县区考区参加笔试。应试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市招聘办在“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一)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县区招聘办对被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二)属于优先聘用对象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属于退役士官、士兵的,应提供退役证或当地民政部门证明;属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的,由服务单位出具证明,主管部门及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对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在职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招聘办按本公告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名单,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公布。

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岗位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测试。测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测试。对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而按紧缺专业招聘的,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同一行业(使用同类笔试试卷)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测试人选。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方式、程序、时间和地点,按市招聘办在测试前统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全部结束后,市招聘办按下列公式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不要求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平均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确定后,市招聘办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在“中国武威”网站向社会公布总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其中:

(一)对要求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因参加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测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同一行业(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招聘岗位测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即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二)对不要求测试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按紧缺专业招聘的岗位,因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其笔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同一行业(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即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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