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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椐省、市相关文件及《秦安县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考试及剩余县聘代课人员转岗安置实施方案》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秦安县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2003年9月25日前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代课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取得教师资格,在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须具有中师或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初中学校代课人员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代课人员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具有我县户籍。

5.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6.2003年9月25日前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代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原则

全面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县聘代课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县聘证明、获奖证书、师德和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鉴定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学区(学校)初审后到县教育局报名,填写《秦安县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编办、人社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参加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县聘代课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年龄、教龄、学历证书、县聘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师德和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鉴定证明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要将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县聘代课人员在县内官方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县聘代课人员名单及《秦安县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确保考试招聘人数准确无误。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考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9月6日

考试地点:兴国四小

六、考察

考察拟聘人员师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经县政府同意后在秦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他事宜

(一)凡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的代课人员,须参加秦安县第二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能力测试的被视为主动放弃。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秦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0938—6522547

秦安县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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