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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酒泉市拟举办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等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录正式在编教师218人,其中肃州区30人,金塔县12人,玉门市51人,瓜州县12人,敦煌市27人,肃北县7人,阿克塞县18人,市直院校61人(其中酒泉农垦技工学校为编制备案制管理单位)。招聘计划详见《酒泉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酒泉市县(市、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30日,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安市)

2020年12月2日,西南大学(重庆市)

2020年12月4日,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市)

三、招聘范围

1.2021届国家免费师范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具体以《岗位简表》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研究生、本科毕业证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

8.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为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2021免费师范生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后附岗位简表。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差不多,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本次招聘工作不将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作为限制性条件,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相应岗位,再参加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解除合同并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被聘用人员本人承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8.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学位证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五、招聘组织

免费师范生报名、面试及签约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jiuquan.gov.cn/;

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iuquan.gov.cn/。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全市在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师大指定的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报名:报名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招聘会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11月30日9:00至14:00;

西南大学2020年12月2日9:00至14:00;

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12月4日9:00至14:00。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1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自荐材料、《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报名小组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核查学业成绩和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现场收取参加面试人员就业协议书,由各招聘单位保管。招聘结束前,应聘人员领取就业协议书的,要签订放弃报考承诺书。

(三)审核。采取成绩核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位为准,主要课程1门不合格(达不到60分),或其他课程2门不合格(达不到60分),取消聘用资格。成绩核查不计入录用成绩排序。

2.面试。面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报名及资格审核组发给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面试组将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打分。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聘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或报名人数较少,形不成竞争的,面试前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3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签约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的,按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签约人员。

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各单位应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五)签约。面试试讲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院校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面试人员按照学科进行汇总排序,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进行录取。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签约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各招聘单位和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报备。报名及面试相关材料,招聘会现场交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保管,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的拟聘用就业协议于招聘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逾期不报备的,招聘无效。

(七)考察。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进行全面考察。报考县(市、区)属中小学岗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考酒泉教育服务发展中心、市直院校岗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由酒泉市教育局、招聘院校负责。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审查人事和党团档案,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终止就业协议。

(八)复审。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招聘单位负责。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2020届学生毕业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者均终止拟聘协议,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体检。复审合格人员,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和市直院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十)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提请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聘用时间以市人社局批文为准。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面试结束,签约时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之前或递补期间放弃及不参与递补的学生,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凡未提供证明材料递补工作人员的,招聘无效。

5.招聘会结束后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联系方式:

酒泉市教育局何丽娜 18909378206

肃州区教育局 陈同德 13893708816

金塔县教育局何运东15293733576

玉门市教育局陈雪梅 18093781528

瓜州县教育局于天迎 13993715271

敦煌市教育局倪永梅13993722991

肃北县教育局 何继东18893285040

阿克塞县教育局窦兰惠 17793700615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李菊艳13893745282

酒泉师范(实验中学)周玉春 13893758983

酒泉中学 朱庆龙 19909375252

油田一中 师敏 13321378061

酒泉育才学校王玲红18993756935

油田小学王静妤 18993768795

酒师附小胡亮 18009372525

实验幼儿园李秀娟 13809377046

酒泉市教科所程道锐18909373015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张金山 13893718609

酒泉卫校石玉芹 18093703202

酒泉农垦技工学校(甘肃电大农垦河西分校)何冬梅 15193702086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诚信承诺书(1).xls

2.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市直院校).xls

3.酒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县市区).xls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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