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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甘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甘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0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甘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6.甘州区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3年6月28日以前,不包括6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正式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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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甘州区思源实验学校(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白塔街182号,从西校门进入,敦艺楼一楼舞蹈教室报名)。
(三)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甘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甘州区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7.《诚信承诺书》原件;
8.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共5天。由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
(五)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结束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3年7月7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甘肃甘州网”(http://www.gsgz.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7月9日至7月10日18:00前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核减、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甘肃甘州”网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同时收集审核考生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等相关资料,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直接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者;
2.不符合招聘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
4.毕业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5.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用情形的。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6-8636004(甘州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936-8636041(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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