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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2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28号)文件和全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现将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2005年7月18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或35周岁(1992年7月18日或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部分研究生和项目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要求是本县户籍或生源地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18日)将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22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东侧仁爱路37号)提交申请;报名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本次笔试统一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应根据招考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参加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0月中旬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户籍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像录音,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若无特殊情况影响,面试最迟于11月底结束。

)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审批聘用

对备案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等信息的主要网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选公示以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3—8213268

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及面试咨询电话: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           0933-8237788

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           0933-8237366

平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0933-5962206

平凉市教育局:                     0933-8226663

平凉市发改委:                     0933-8213764

平凉市文旅局:                     0933-8212853

平凉市卫健委:                     0933-8228351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3-8296338

平凉市住建局:                     0933-8228178

平凉市水务局:                     0933-8712602

平凉市招商局:                     0933-8227276

平凉市民政局:                     0933-8211159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0933-8212576

平凉市林草局:                     0933-8213645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0933-8239566

平凉市体育局:                     0933-8213878

平凉市工业园区:                  0933-8596015

崆峒区人社局:                     0933-8352180

华亭市人社局:                     0933-7722713

灵台县人社局:                     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02326

庄浪县人社局:                     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                     0933-2536953

业务联系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33-82114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0933-8235750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

附件1: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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