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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根据《天水市麦积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决定从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公开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
2.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3.学段和学科相对应;
4.按编、按需、按岗合理调配;
5.确保农村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科教师基本稳定;
6.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中青年教师扎根农村教育。
二、遴选范围
麦积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数量
共遴选教师120名,其中幼儿园10名、小学66名、初中44名,具体学科、岗位设置见附件1。
四、遴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报名教师所在学校原则上教师富余,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在农村学校任教满五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以区教育局干部介绍信为依据);
4.报考岗位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幼儿园岗位:在幼儿园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小学岗位:在小学任教,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初中岗位:在初中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一年的,近两年连续不在教学岗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学校现任班子成员。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
本人先向学校递交申请,学校根据本校遴选推荐办法,对递交申请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遴选教师报名表,附相关资料,由学校统一派专人报名。
(二)报名
1.时间:2023年8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2天时间,逾期不报名。
2.地点:麦积区教育局四楼。
3.所需材料
(1)《天水市麦积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编制卡、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年度考核登记册、师德师风考核卡、区教育局干部介绍信、最高荣誉证书及文件、近五年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都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近期免冠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大小不能超100kb,照片名称以身份证号命名。
(三)资格复审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育理论10分、教育法律法规5分、时事政治5分),专业知识80分,总分100分。义务教育阶段按60%计入总成绩,幼儿园按50%计入总成绩。
1.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00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面试
1.对象。按遴选名额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2.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幼儿园教师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内容。
(1)幼儿园以我区幼儿园现行中班教材为准,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以我区现行五年级教材为准,初中以我区现行八年级教材为准,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加分项
1.省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级“园丁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1分;区级“园丁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加0.5分(以上荣誉只加一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近五年的考核:每学年度考核优秀加0.2分(累计加分);
3.教龄以五年为基点,五年后每满一年加0.1分(累计加分);
4.夫妻双方都在麦积区农村学校任教,工作各满10年以上(含10年),双方报名各加1分,一方报名加2分,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已在城区学校任教的,不享受此项加分。
(七)确定拟入围人员
义务教育阶段: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成绩;幼儿园: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成绩,两个阶段总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三位。分学段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入围人员,同时征求区纪检、组织、人社、公检法等部门意见,存在不宜遴选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入围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岗位确定
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入围人员依次选择学校岗位。
(九)办理手续
选岗结束后,经区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纪律
1.各相关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遴选工作的宣传引导,务必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严把资格初审关,确保参加遴选教师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2.所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舞弊。
3.报名的教师要提供本人真实的信息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行业内各类遴选,不得参与评优选先和晋升职称。
4.本次遴选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遴选纪律。
5.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有影响遴选问题情形者,取消其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938-272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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