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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及岗位招聘计划,现将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负责通知。

二、确定原则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二)最低分数线控制。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庆阳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各考试类别最低分数控制线详见下表:

(三)递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按政策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须按照《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之附件1《岗位列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一)面向2023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提供: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限庆阳市户籍的须提供);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未就业考生须在现场签订未就业承诺书,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单位与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日期前(2023年7月28日前)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或证明;

5.本人5张近期正面免冠1吋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交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组存档备查(下同)

(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需提供: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本人5张近期正面免冠1吋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5.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招募分配文件、县(区)分配(安置)文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加注同意报考意见,编制部门需注明是否在编);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调取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三)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本人5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复印单位印章。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但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得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确认符合《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招聘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得随意放弃资格,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进展和招聘单位权益。

(二)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招聘单位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涉及事项,按照《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0934-8213253

市政协办公室:0934-8272356

市总工会:0934-8213704

市残联:0934-8615446

市政府办公室:0934-8855315

市文旅局:0934-8886380

市卫健委:0934-8855017

市市场监管局:0934-8210086

市林草局:0934-8213849

市住建局:0934-8687880

市水务局:0934-8212539

市水保局:0934-8212304

市应急管理局:0934-8235116

市交通运输局:0934-8686216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4511

环县人社局:0934-442370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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