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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切实解决部分城镇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山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实施方案》精神,今年暑期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镇学校教师需求;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24年暑期选聘教师名额共计100名,其中:高中学校24名、初中学校28名、小学30名、城镇幼儿园18名(具体名额和岗位附后)。
三、选聘范围
高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初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小学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幼儿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各设有选聘岗位的学校及城关镇镇区、洛门镇镇区、龙泉中心小学、龙泉中心幼儿园学校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县教育局发文聘任的管理人员,凡有意愿参加选聘的,须先辞去管理职务后,再以普通教师身份参加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参加公开选聘的教师任教时间须满5年(含2019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及项目人员),年龄均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参加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须满两年但不得超过五年(服务期内特岗不允许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4年6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高中: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2年以上,具有高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初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初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或从事小学教学满5年以上(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参加选聘的教师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业绩条件
1.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学科选聘的教师,须在2021—2023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考试中,质量评价得分至少有一次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前8名或学区统考排名前3名,且3年内不得有一次成绩排名处于后3位。
2.参加幼儿园、音体美学科选聘的教师,近3年内至少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次。(小学符合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在2021—2023年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质量监测考试中,质量评价得分至少有一次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前8名或学区统考排名前3名,且3年内不得有一次成绩排名处于后3位)。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师资格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最高荣誉须附文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学区)选调介绍信、教学成绩证明(幼儿园不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2020-2023)、学科任教证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学校(学区)党组织书记、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武山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24日上午,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参与选聘的教师均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70分。
3.试题命制:委托第三方命制。
(三)考核
考核满分15分,考核分数按实际分数计入总成绩。
1.年度考核(4分)。近3年年度考核基础分为2.5分,近3年每有一个优秀加0.5分(“特岗”、“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按合格计算),年度考核等次以局直学校、学区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为准。
2.表彰奖励(3分)。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园丁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武山县教育工作“百佳”个人。分别计3分、2.5分、2分、1.5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及教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公开评审的优质课,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按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与正式文件相统一为准。
3.教龄分(5分)。每满一年加0.2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加满5分为止。
4.地域分(3分)。按照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所在地域类别赋分,具体为:一类学校加1.5分,二类学校加2分,三类学校加2.5分,四类学校加3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人选确定
根据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按学段、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被选聘学校一个学科最多确定1名选聘对象的办法确定拟选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出者依次优先选聘。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该岗位。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按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凡选聘到城区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3429815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938-3421576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8-316991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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