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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9月29日8:30至10月4日1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天水市2018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50元。

网上缴费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报考岗位所属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更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4日16:00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0月22日8:30至10月27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教育、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计入招聘总成绩。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

教育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个别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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