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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门,每门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逸夫楼

2.面试: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立由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专家教授参加的7人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以试讲为主的综合能力测试,由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所需基本技能和要求进行10分钟的试讲,试讲结束后现场进行提问答辩,对应聘者适应岗位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评判。面试答题结束后,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设置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逸夫楼。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查阅档案、向原单位或者居住地街道(社区)、派出所了解情况等,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业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

经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酒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为确保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937-2688190

监督举报电话:

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教育局:0937-2664380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0937-2618163

附件: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14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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